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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10-12|来源:网络|作者:小编|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 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是河北省本 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创新创业改革示范校, 是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 1978 年, 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 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学校有教职工 1100 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 400 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 1000 余名。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统计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等 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工程管理”“能源动力”“翻译”等 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法、文、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 2 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 3 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应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等 2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跨气水介质飞行器、热防护材料、精密制造过程数 字孪生、微小型航天器技术等 4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有航天遥感信息、电动汽车充换电、计算机视觉智能检测、建筑保温与结构 一体化等 4 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等 2 个省部共建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

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微纳卫星协同创新中心等 2 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仪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装配检测机器人等 3 个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小卫星技术及应用、遥感技术与应用等 2 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河北省现代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研究基地、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河北省高校先进制造技 术与生产过程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 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河北省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中心等 27 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 16000 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 8 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 2 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一、报考条件

我校 2025 年初试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方式码:21),报名参加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管理(MEM 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 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须按要求填写定向单位信息。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报名时间

(1)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

(2)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 每天 9:00—22:00。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如实填写本人毕业专业名称(代码)、本人身份证号和 身份证有效期取得和截止时间)。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 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 籍)核验。

(3)符合国家规定“初试加分政策条件”或其他照顾政策

(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并申请享受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 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初试

1.考试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

至 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招生专业、学制与学费、招生计划、就业方式

1. 招生专业

 

学院

代码

学院名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

研究方向代码

及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

 

 

00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

(0855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00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工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工程管理

(1256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管理学

专业学位

非全日

 

 

002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085400)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控制工程

 

 

工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电气工程

(0858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003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

(1253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管理学专业学位

全日制

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004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0859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5906)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005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085404)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人工智能

(08541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统计学

(071400)

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

理 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07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0551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文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08

材料工程

学院

材料工程

(0856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09

文理学院

统计学

(071400)

数理统计学

社会经济统计学

理 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10

 

航空宇航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00 )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

工 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航天工程

(085504)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11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078700)

遥感信息工程

遥感应用技术遥感经济统计

理 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电子信息

(085400)

遥感与空间信息工程

工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12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085507)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 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仅作为学生意向参考,最终的研究方向将在录取后由培养学院根据学科发展 和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确定。

2.学制与学费

我校 2025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

(1)全日制招生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8000 元/

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7000 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工程管理(MEM-125601):学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3)住宿费原则上为 800 元/生学年,具体以入学后实际住宿情况确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以上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3.招生计划

我校 2025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

规定暂按我校 2024 年总招生计划 400 人的 95%(进位取整)即 380人进行分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批复为 准,“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查看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

2025 年实际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 2025 年 3 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4.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在规定 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 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

(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应按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 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或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含英语、专业课、技能测试等内容。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得分小 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代码 125601)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会计硕士(1253)、工程管理(1256)硕士的思想政治理 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程序将在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 就业等相关政策。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 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及研招网的相关信息。

六、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国家和省级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 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支持在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管工资、应急困补以及导师提供的助研、助教岗位等。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 校发文件。

 

奖助学金名称

金额(元/生学年)

备注

 

国家助学金

 

600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国家奖学金

20000

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

8000

 

 

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

二等

5000

三等

2000

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

--

按相关通知评选

七、其他

1.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http://yjsb.nciae.edu.cn/) 上查询,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2.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学校主页:http://www.nciae.edu.cn

研究生教学部网址: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 133 号

咨询渠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

办公地点:东校区教 12-213 室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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