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推免实施办法》(经2022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为确保按期完成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即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委员作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于树江
副组长:吴国英
成员:高永格赵继军侯占平孙国栋王首一
付泽娴柳旭马希青 王飞 申艳光
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推免遴选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接收公示期间对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行为的实名反映。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侯占平
成员:裴清芳李耀龙
3.各学院相应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推荐条件
应符合《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推免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三、推荐名额及分配
2023年各学院最终推荐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数量等条件进行统筹分配并在正式通知中下发。各学院可暂按去年所分配名额并增加适当余量开展相关工作。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所在学院递交《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择优排序。
2.按照正式通知确定的推荐名额,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3.教务处汇总推荐名单并进行网页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或推免遴选工作督查组据实反映推荐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等问题。对查清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的资格。
4.对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并按要求上传教育部系统备案。
五、管理与监督
1.各学院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推免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推免的教职工,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并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对推免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学院,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河北工程大学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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