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 主页 > 推免招生

浙江海洋大学2022年招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1-09-22|来源:|作者:admin|

为做好我校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三)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四)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见下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位类别

学科名称及代码

研究生方向

推免生拟招人数

学术学位

数学0701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070700

01物理海洋学

02海洋化学

03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海洋学

04海岛开发与保护

7

学术学位

水利工程0815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学术学位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01油气田开发工程

02油气储运工程

03油气加工与安全工程

04油气环境工程

2

学术学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2轮机工程

03水声工程

04海洋工程

2

学术学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学术学位

水产0908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4

学术学位

农林经济管理1203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专业学位

渔业发展095134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专业学位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专业学位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01农业(渔业)信息化

3

专业学位

农业管理095137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专业学位

农村发展095138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专业学位

药学1055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备注:1.学校将从水产、渔业发展领域中选拔部分优秀研究生与水科院系统合作培养。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浙江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80-8180690。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昱雲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信息公开

(一)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六、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580-8180690。

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研在线—做考研人信赖的考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