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发布,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扶持政策覆盖了学前教育阶段至研究生阶段,全方位为学生提供扶持,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请方式有所不同。
减免儿童保教费
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前教育阶段,针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原则上每生每年500元至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有三项补贴,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35元、初中每生每年935元,均含取暖费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包括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为: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
涵盖助学金和公益计划
大学新生入学有补贴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针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主要针对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毕业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大学新生入学救助,主要针对当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2000元至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多项国家奖学金可申请
入学开通“绿色通道”
高等教育阶段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七个部分。
国家奖学金,针对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针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每生每年享受3300元国家助学金。均为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7月15日到9月25日,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28所省属公办高校开办)。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绿色通道”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学生入学时,向所在高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