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名额
我校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差额按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调剂名额。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分数线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按教学函〔2022〕3号文件规定,我校教育硕士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双少生”)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调剂考生的遴选
调剂考生遴选遵循“综合性”和“择优性”原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系统。
(三)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学籍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调剂。
(四)学校根据调剂考生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2日